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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医疗统筹办理指南

我校在编教职工及博士后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年龄在18周岁以内,均可申请参加统筹医疗。新入职学校的教职工在相关手续齐全后,其子女在其调入之日可办理并享受统筹医疗;在编教职工(含博士后)的新生婴儿自其出生之日即可办理并享受统筹医疗,若入职或子女出生时未办理统筹医疗手续,以后再办理必须按出生日期或入职日期补足缴纳统筹费。统筹医疗费用每月从工资中自动划扣,扣费标准为每孩每月10元。


子女医疗统筹办理流程为:到人力资源部登记子女信息——到校医院办理医疗统筹业务


联系地址:行政楼207    联系人:李德鹏,027-87281995

  • 01
    职工携子女户口本原件、出生证明原件到人力资源部薪酬社保办公室(行政楼207)登记职工及子女信息,开具子女医疗统筹通知单。
  • 02
    待统筹扣费后(统筹办理后次月10号以后),携子女医疗统筹通知单、子女1寸照片到校医院五楼办理医疗统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