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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专题解读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精神
发布时间:2015-09-28 浏览次数:

922日,人事处在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开展专题培训,解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政策精神。各学院人事工作秘书、机关直属各单位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人事处副处长龙健飞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制度进行了宣讲,他先后阐释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的改革原则和“一个统一、五个同步”的改革思路,详细解读了组织参保、基金征缴、个人账户、关系转接、待遇核发、职业年金和基金管理等七个方面的政策规定,并介绍了湖北省落实养老保险改革工作的总体安排。

    人事处处长杨少波谈到此次改革工作时指出,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改革的实施将为健全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搭建有效的制度平台,打破养老金的双轨制,将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稳定和谐。他强调,改革工作涉及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势在必行,更加任务艰巨,推进改革工作一定要慎之又慎,希望与会同志能够认真领会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学习研究,在未来改革的实施过程中,做到解释政策严谨准确,执行规定绝不走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