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将成为今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指导性文件。
5月23日,人事处召开处务会,专题学习研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每个同志都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和我校人事工作实际情况,就《条例》对我校人事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进行了主题发言,并就岗位管理制度、聘用制度、人员退出机制、人员考核、奖励与处分、薪酬体系设计、社保并轨等热点难点工作进行了交流研讨。
大家认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学校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也为今后人事管理工作的提供了法规依据;《条例》健全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两大基本制度,即岗位管理制度和人事聘用制度,强调从固定用人到聘任用人的转变、从身份管理到合同管理的转变,为学校继续完善与推行岗位管理、聘约管理、合同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提供了法规支撑;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和合同管理这些硬性规定,既促动了人员流动,又能够相对稳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工资制度改革突出岗位绩效,强调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体现了效益与公平;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释放出“养老金并轨”的明确信号,标志着事业单位社保改革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结合学校人事管理相关工作实际,大家认为,对照《条例》,要进一步规范公开招聘、校内岗位竞聘程序;要加强聘用合同管理,完善个性聘约管理,完善不同岗位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要更加注重职工考勤管理,加快修订职工处分规定;要提前研究教职工整体进入社保的相关问题,做好前期工作准备。
会上,人事处处长杨少波指出,全处同志要增强法规意识、政策意识、学习意识,加强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其后续配套文件的学习,并以此为依据来修订完善学校人事管理制度,研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工作思路与重点,进一步梳理优化工作中的环节和流程,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科学性、严谨性。同时,全体同志要围绕“担当、协作、程序、效率、保密、服务”12个字,不断加强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