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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9 浏览次数:

各流动站(学院):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有关要求和博士后日常经费管理相关规定,自2023年起,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不再按照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分配指标的方式进行资助,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实施分档分类资助。此外,将在获选人员资助期满前对其开展科研业绩评估考核,择优再予以奖励性资助。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数量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人民币(另外配套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每人8万元),2023年拟资助5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人民币,2023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3年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0月31日(含)以后出生);

4.须为2023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期前进站的人员;

5.入选博新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

6.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获选人员不得再申报博新计划。2023年博新计划通过函评进入会评但未获得资助的人员(有关名单将在2023年博新计划公示结束发布获选通知时公布),且符合相应条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可自动获得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资助,无需再次申报。

校内申报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网上申报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6日

申请人参照《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书模板》(附件1),提前准备相关申报信息和证明材料,在申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的“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板块,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校接受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2

各学院在10月22日前将各申报书(附件1)及人选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博士后工作邮箱bsh@mail.hzau.edu.cn学校进行校内评审遴选。

)个人线上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

四、相关材料及工作要求

1.因申请时间紧张,申请人可预先下载申报书模板进行线下填写,仔细打磨。

2.在填报时,不得在申报书的“二、学术及科研情况”和“三、在站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中填写个人信息,不得出现任何与姓名、单位名称相关的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

3.学校推荐名额将以2023年1月1日至10月10日(含)期间符合申报条件的进站总人数为基数测算,并于10月16日前在系统审核界面公布。学校将按照“个人申报、设站单位择优推荐”的流程,依托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组织开展申报和推荐,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4.各学院安排好本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做好部署动员,组织专家审核申报材料,进行把关辅导,并按国家要求及时完成申报系统的推荐提交。学院提交材料请务必按照本通知时间安排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童佩

联系电话:027-87285113

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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