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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23年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2 浏览次数:

各流动站(学院)、博士后申请人: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3 ] 78号)精神,湖北省将组织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团队参加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智汇赋能发展  博创引领未来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5--7月开展比赛报名和预选,9月开展全国复赛(书面评审),10月山东省烟台市八角湾国际会展中心开展全国总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比赛项目类别

设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四个组别,预设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海洋开发与应用、其他行业等7个赛道。各组别可根据项目报名情况调整赛道。

湖北省拟组织队伍参加创新赛、创业赛并征集揭榜领题赛需求。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自行报名参加。

四、参赛对象及参赛方式

创新赛、创业赛参赛对象应为博士、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等。揭榜领题赛张榜方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及企业,揭榜方为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以及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博士后群体。

符合参赛条件的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所在团队于5月15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注册报名。创新赛、创业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揭榜领题赛需求征集及发布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参赛揭榜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

五、政策支持

(一)各组别的每个赛道颁发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若干。大赛组委会按照金奖10万元、银奖5万元、铜奖2万元的标准向获奖者发放奖金,优胜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向获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国内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

(三)除享受国家奖励政策外,另享湖北省其他政策。

六、工作要求

(一)报名创新赛和创业赛组别的参赛者,须根据参赛项目情况,在7个专业领域中选择相应的赛道,并根据项目所在地或项目主要参与人中博士后研究人员所在的设站单位选择加入一只参赛队伍,不得在不同省市或单位之间重复报名。

(二)参赛报名的个人或团体,要认真阅读参赛条件和要求,所填资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符合条件。

(三)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及相关人员参赛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参赛单位自行承担。大赛期间食宿和市内交通由执委会统一安排。


其他事宜详见《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链接: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website/showinfo_zcwj.html?infoid=fb80f630-be8c-48c7-9117-0b2ab72798fa


联系人:童佩

联系方式:027-87285113


                          华中农业大学人力资源部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