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证明种类
须携带材料
办理科室
备注
1
收入证明
薪酬与社保办(行政楼207)
2
在职证明
人事办(行政楼206)
3
亲属关系证明或公证
4
工作证
5
退休证
6
职称证明
教师办(行政楼213)
7
其他证明材料
档案室(行政楼206)
由单位人事秘书前往人事档案室,由我处根据个人档案记载情况酌情开具。其中对个人学习成绩证明,人事档案室只办理非本校毕业的教职工成绩证明,本校毕业者请去档案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