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公益性学术兼职和不取酬的社会兼职,经二级单位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临时性或一次性取酬的学术或社会服务,无需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在企业兼职、取酬的社会兼职,审批流程为:本人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申请——所在二级单位研究并公示无异议——人力资源部备案——签订兼职兼薪协议书。
联系地址:行政楼206 联系人:王娜,027-8728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