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指南 > 人事服务 > 正文
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兼薪审批备案流程

专业技术人员公益性学术兼职和不取酬的社会兼职,经二级单位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临时性或一次性取酬的学术或社会服务,无需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在企业兼职、取酬的社会兼职,审批流程为:本人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申请——所在二级单位研究并公示无异议——人力资源部备案——签订兼职兼薪协议书。


联系地址:行政楼206  联系人:王娜,027-87282050。

  • 01
    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校外兼职审批表。
  • 02
    经所在单位经党政联席会、部(处)务会研究同意,并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 03
    公示无异议后,经人力资源部备案。
  • 04
    学校、二级单位与兼职人员签订校外兼职三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