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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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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申请
聘期届满前3个月,博士后参加聘期综合考核。经评估认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博士后可按照流程申请延长聘期。
联系地址:行政楼211 联系人:
范老师,周老师,
027-87285113
01
博士后提出延期申请,填写《华中农业大学博士后集中考核表》(一份)。
02
合作导师签署意见,明确延期期限、资助经费渠道及延期期间工作目标任务。
03
实际所在学院审核申请材料,确认延期期限、合作导师资助经费渠道及延期期间工作目标任务。签署意见后报博管办。
04
博管办审批。审批通过者签订《博士后延期协议》(一式四份,均为原件)。
05
博士后凭《博士后延期协议》享受延长聘期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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