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5年度湖北省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5】61号)相关要求,现将博士后先锋人才跟踪支持项目申报人信息公示如下(按姓名音序)。
姓名 | 性别 | 博士后在站单位 | 出站时间 |
成锐 | 男 | 华中科技大学 | 2024年7月 |
郭乐 | 女 | 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 | 2024年3月 |
贺超 | 女 | 华中农业大学 | 2024年10月 |
李健英 | 男 | 华中农业大学 | 2024年12月 |
尚均忠 | 男 | 华中农业大学 | 2024年10月 |
王剑 | 男 | 华中农业大学 | 2024年9月 |
叶倩红 | 女 | 华中农业大学 | 2024年10月 |
尹立林 | 男 | 华中农业大学 | 2024年1月 |
于学祥 | 男 | 华中农业大学 | 2024年7月 |
周强伟 | 男 | 华中农业大学 | 2024年3月 |
朱凯杰 | 男 | 华中农业大学 | 2024年1月 |
邹运乾 | 男 | 华中农业大学 | 2024年5月 |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4日—4月30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人力资源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详实,并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以便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未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将不予答复。
联系人:周熙
联系方式:027-87285113
办公地点:行政楼211室
电子信箱:bsh@mail.hzau.edu.cn
人力资源部
2025年4月24日
附:项目申报条件(摘自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5年度湖北省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5】61号)
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认定条件及评选条件。申报人应当具备全部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认定条件或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潜心科研,学风正派,无学术不端和科研失信情况。
2.进站身份应为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或外籍人员。
3.出站时间为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
4.出站考核评级为优秀及以上等次。
5.出站当年初次就业与在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从事科研工作的劳动(聘用)合同。
博士后在站期间已办理入职的和博士后站前、在站与出站后工作单位为同一单位的,不得申报。
(二)认定条件
1.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博士后资助计划A档)人员或入选2023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尖端人才项目人员。
2.获得中国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且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或获得国家(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银奖及以上项目团队中的核心博士后,且出站后到省(市)属事业单位工作。
3.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或中国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或国家(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银奖及以上项目团队中的核心博士后,且出站后到在鄂企业。
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动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不再予以资助。
(三)评选条件
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是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业内公认的顶尖学术期刊发表过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