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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创新研究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6 浏览次数:

各流动站: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创新研究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94号),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21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创新研究岗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博士后可申请创新研究岗位:

(一)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期间进站(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站时间为准)博士后。

(二)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良好的学术道德,能够专注于科学研究。

(三)从事基础性、创新性、前沿性、公益性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致力于形成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原创性成果、突破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所在岗位是单位重要的科学研究岗位。

(四)独立或联合承担重要的研究项目。选题范围聚焦科技及理论前沿,以国家战略需要和我省产业发展需求为牵引,符合科技创新、技术攻关、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性研究的重点发展方向,具有较大的理论创新意义或较好的应用转化前景。

(五)世界一流高校、科研院所的海外博士来湖北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优先纳入资助范围。

已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派出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等国家项目的派出人员尚未完成派出任务的,与外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联合培养的均不可参加申报。

二、资助数量及标准

全省100名,每个岗位资助6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博士后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湖北省博士后创新研究岗位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以及《湖北省博士后创新研究岗位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一览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站备案表(中国博士后系统打印,最后学校统一盖章)、个人承担项目批件、项目合作协议书、已取得的学术成就和学术奖励等复印件。7月2日前将《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一览表》电子版提交人事关系所在流动站。

 (二)流动站审核。流动站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对申请资助项目进行初评,在《申请表》“专家评议意见”一栏填写推荐意见,汇总申报人电子版《一览表》。7月6日前将《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一览表》电子版提交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三)学校审核。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及时报送湖北省博管办。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博士后需对照通知,按照学术规范填写相关资料。《申请表》相关内容已用红字标出,做相关提示,填写时请删除。《申请表》正反打印,骑缝装订;相关证明材料编写目录,设置页码,正反打印,骑缝装订。《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分开装订。

(二)项目实施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结余资金按规定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在2年内由学校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2年后未使用完的,按规定收回。建议出站前将经费使用完毕。

联系人:任超

 话:027-87285113



                               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