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及相关教师: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教育部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校可推荐教育部教学名师的名额为2人,为做好教学名师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长期在教学岗位任教,教龄满15年以上; (2)具有教授(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学校副教授)职务,长期从事本、专科生课堂教学工作,承担基础课(含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实验课)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3)教学工作量,高等学校公共基础课教师每学年不少于260课时,教学为主型教师每学年不少于240课时,科研为主型教师每学年必须系统主讲1门以上课程; (4)师德高尚,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5)积极开展主讲课程的建设与改革,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优秀。主讲课程为省级优质课程,且在全省同领域中有较大影响。在课堂教学中,积极开发、引进和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注重教材建设,自编有本门课程的高质量教材; (6)具有先进的、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和较高的学术造诣,积极开展主讲课程的教学研究与实践,承担省级以上的教学研究项目,研究成果具有推广应用价值,获得省级以上的教学成果奖或省级以上的科研成果奖; (7)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重视助教队伍建设,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二、申报程序及办法 1.候选人可通过院(系)推荐和个人自荐两个途径申报,原则上每个院(系)上报的候选人人数不应超过1人。 2.院系推荐的候选人和符合条件的自荐候选人均需填写《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并于4月10日下午5:00前将电子版发至人事处专家办邮箱:zhgb@mail.hzau.edu.cn ,逾期不侯。 3.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认真遴选,确定正式候选人。 4.正式候选人准备详细申报材料,人事部门组织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郭剑霞 周年年 联系电话:87282060
附:《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部分)候选人推荐表》见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
人事处专家办 二OO八年四月八日
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部分)候选人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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