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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职责
1
、负责制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专业设置与调整、教学改革方面的意见和措施。
2
、组织制订和实施全校各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和有关教学规章制度,并组织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3
、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负责各级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申报及管理,组织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鉴定和推广工作。
4
、负责教学质量管理,组织教学质量评价、课程建设评估、教学质量优秀奖、教学成果奖评定和有关教学奖推荐工作。
5
、负责制定全校教学进程,落实教学任务,编排课程表,调度教室,管理、分配教学经费。
6
、负责全校本专科生学籍管理、学位管理,建立并管理教学档案和资料、教师教学档案。
7
、负责本专科教学考试组织管理,组织校内外统考、会考及各类单科竞赛活动;负责学生考试违纪处理。
8
、负责本专科生实践教学管理,负责组织开展教学实验室及校内外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和管理。
9
、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教材建设规划,教材出版、订购、供给及各级教材评奖工作。
10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配合人事部门对全校教师进行业务考核。
11
、负责教师进修派遣等培训、提高和接受国内进修、培训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做好外籍教师的聘请工作。
12
、负责学校电化教育工作,管理和维护全校教室的电化教学设备。
13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专科生招生计划,参与完成本专科生的招生工作。
14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学校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和上述职责,教务处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教务科、师资科、教学研究科、教材科、实践教学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为教务处直属单位。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教务处事业编制为
27人,其中党政干部编制
17人,教师编制
2人,实验技术人员编制
8人(实践教学科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师编制与党政干部编制不能混用。处级领导职数为
4人(正处
1人,副处
3人),科级职数为
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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