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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学校编制管理,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促进学校人力资源合理配置,根据《华中农业大学编制管理办法》
(农人
[2004]157号
),现将
2004-2006年各类人员编制核定如下:
一、宏观定编标准和宏观编制数
1
.全校总编制数按教育部给我校下达的编制数
2253个核定,其中学校基本编制核定为
1966个,附属单位编制核定为
287个。
2
.教师编制数按教育部下达编制数和目前在校生数师生比
1:12核定为
1274个,占全校总编制数的
56.5%。
3
.党政管理人员编制核定为
285个
,占全校总编制数的
12.6%。
4
.教学科研辅助人员编制核定为
267个,占全校总编制数的
11.9%。
5
.流动编制核定为
140个,占全校总编制数的
6.2%。
二、各类人员编制分配
(一)教师编制
1
.教学及教学科研教师编制核定为
1104个
(其中教师机动编制
180个
)。
2
.科研教师编制核定为
100个。
3
.德育教师编制核定为
70个。
(二)教学科研辅助人员编制
1
.教学辅助人员编制按教学及教学科研教师编制的
1/7.3核定为
127个。
2
.科研辅助人员编制按科研教师编制的
1/5核定为
20个。
3
.情报图书资料和电教人员编制按教师编制的
1/14核定为
90个。
4
.技术后勤人员编制核定为
30个。
(三)党政管理人员编制
1
.院(系、部)党政管理人员编制核定为
79个,占全校总编制数的
3.5%。
2
.校部党政机关和群团组织党政管理人员编制原则上按
99年定编方案和此后学校批准调整或增设的方案执行,核定为
190个,占全校总编制数的
8.4%。
3
.学校直属机构党政管理人员编制核定为
16个,占全校总编制数的
0.7%。
(四)附属单位人员编制
1
.附中人员编制核定为
42个。
2
.附小人员编制核定为
28个。
3
.幼儿园人员编制核定为
20个。
4
.校医院人员编制核定为
55个。
5
.以上附属单位不再以事业编制方式从校外新进人员,其人员补充由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实行聘用合同制,自主用人。学校按“缺(退)一补一”的原则拨付人均人头费。特别优秀、急需的人才报学校可另行考虑。
6
.生产开发处、后勤集团等逐步企业化、社会化或部分企业化、社会化的附属单位的人员编制,学校不再具体核定,也不再以事业编制方式从校外新进人员,并通过内退、提前退休和自然减员等办法大力压缩事业编制,退出人员编制全部用于引进教师。其人员补充由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营状况自主确定。学校按减员减编、“缺(退)一收一”的原则收取人均人头费。
三、单位编制分配
各学院
(系、部
) 和机关及直属机构编制分配见华中农业大学校属各单位
2004-
2006年定编一览表(附件一、附件二)。
四、有关规定和说明
1
.实行归口管理和归类管理、集中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编制管理模式。人事处负责编制总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切块编制数核定各单位相应编制数,经学校研究同意后统一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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