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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 1.在校党委及上级工会的领导下,按照工会章程的要求,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根据教职工群众的意愿,独立自主地开展各种活动。 3.加强师德建设,组织教职工开展学先进、赶先进活动。做好“三育人”先进个人、工会先进的评选、表彰和宣传工作。 5.根据工会章程,筹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并组织贯彻执行大会的决议,行使教代会工作机构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能。指导、支持二级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承担教代会日常工作。 6.不断提高教职工素质,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劳动竞赛和科技下乡、服务“三农”等活动。 9.做好女教职工工作,对女教职工开展各种教育活动。关心女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女教职工处理好恋爱、婚姻和家庭等问题。积极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女教职工的妇检和计划生育工作。 11.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工会干部研究工运理论和政策。加强工会干部的培训,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和工作水平。 13.加强工会财务管理,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二、内设机构 根据学校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和上述职责,工会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教工活动中心挂靠工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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