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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 1. 针对学校不同层次团员青年(青年教工、研究生、本专科生、成教自考生和中学生),组织开展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 调查研究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动态,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为校党委、校行政决策服务,做好党的青年工作。 3. 负责组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送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及青年志愿者援助服务等活动。 4. 规划并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文化、学术科技、社会公益活动和群众性的文艺、体育活动,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和素质教育工作,做好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 5. 负责全校专兼职团干和各类学生干部的选拔、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工作。 6. 负责指导和帮助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成教学生会工作,指导学生组织参与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 7. 负责组织团内推优评优工作,做好向上级党团组织推荐优秀青年人才工作,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工作。 8. 会同学校有关部门,抓好班风、学风和校风建设。 9. 领导少先队开展工作。 10.负责全校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 二、内设机构 根据学校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和上述职责,团委不设科室。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挂靠团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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