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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 1. 负责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的日常思想教育及管理工作,制定学生工作计划和学生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学生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大学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3. 负责实施奖、贷、补、助、免"五位一体,联动助学"的学生激励和保障机制,组织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落实贫困生资助工作。会同计财处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4. 负责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的招生工作。 5. 负责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工作。 6. 负责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7. 负责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思想状况调研、信息收集及反馈工作。 8. 负责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违纪事件的查处工作。 9.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辅导员的选留、培养、考核、管理工作。 10.会同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和学院党委抓好学生党建工作。 11.会同教务处抓好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的学风建设工作。 12.会同校团委、学院党委抓好学生骨干队伍建设、班集体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文化素质教育。 13.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生的生活、服务、安全保卫等工作。 14.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学校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和上述职责,学生工作部(处)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招生办公室、经济资助科、就业科、教育管理科、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挂靠学生工作部(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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