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一、部门职能 1.组织并开展政策法规和发展战略规划等研究和咨询。 2.负责起草和制(修)定学校重要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 3.负责审核学校职能部门起草和制(修)定的有关学校重要的规章制度。 4.负责编制或修订学校事业发展和学科建设中长期规划及五年阶段性规划。 5.指导并协调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院(部、系)编制或修订学校战线及单位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五年阶段性规划。 6.负责编制或修订学校校园人文景观建设规划,并与其他职能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7.负责组织学校各类规划实施的检查、评估与监督。 8.负责学校国内合作办学等涉及学校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重大改革的牵头调研与论证。 9.负责部支持行业特色高校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10.负责学校直属机构设置、变更的调研和论证。 11.负责学校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的对外交流工作。 12.参与学校学科建设与“211工程”建设办公室的学科建设管理工作。 13.负责“华中农业大学改革与发展研究项目”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学校校务委员会、校友联络办公室、校友会等组织和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15.完成校党委、校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学校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和上述职责,发展规划处内上设机构为政策法规科、规划管理科。校务委员会办公室、校友联络办公室挂靠发展规划处。 | ||
| ·上一篇文章: | ||
| ·下一篇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