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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1.开题。所在学院负责督促进站博士后在合作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设计研究课题方案,并应在进站后的一个月以内完成《华中农业大学博士后开题报告》的撰写、专家审议和修改、完善方案等工作,并将由5~7名专家小组审议通过、博士后合作指导教师签名、学院领导签字并盖章的《华中农业大学博士后开题报告》一式四份报送人事处。经人事处审核和盖章的《开题报告》分别存人事处、相关学院、合作指导教师和博士后本人一份,并作为博士后在站期间的项目合同。 2.中期考核。博士后进站工作期满一年,所在学院应组织5-7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对博士后研究课题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华中农业大学博士后中期考核表》,该表一份报送人事处存档。 3.日常考勤和年度考核管理。博士后作为学校正式职工,应遵守《华中农业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规定》。所在学院负责博士后的日常考勤和年度考核。 4.科研课题申请。在站博士后,应积极主动申报和争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内外渠道的项目资助,以提高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 5.提前或延期出站申请。如果博士后提前完成了《开题报告》所规定的各项研究任务,并达到了出站要求,可申请提前出站,但提前的时间最多不超过3个月。如果确因研究工作需要,可于正常出站前3个月,由博士后本人填写《华中农业大学博士后延期出站申请表》提出延期申请,经合作指导教师及所在学院同意后,经人事处审批后适当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