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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2批面上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31 浏览次数:



各学院(流动站)、各位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2年度)要求,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2批面上资助申报于2022年7月1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具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 进站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3. 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4. 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二、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

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模板可在中国博士后基金会网站下载),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其中:“一、个人信息” 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

“二、项目信息”中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 分。

三、申请材料的提交

申请人于2022年8月31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在线提交至所在学院审批。

四、资助金额

面上资助分为一等、二等: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12万、二等8万;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

五、注意事项

1.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用户名、密码与办理进站手续时注册的用户名、密码相同。

2. 申报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需逐级申请驳回。

3. 面上资助评审指标


4. 工作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人员只可向工作站设站单位提交申请;创新实践基地与我校联合培养的博士后人员,通过我校提交申请。


联系人:童佩 13237193167

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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